高通副总裁Fabian Gonell:全球化标准体系和知识产权合作使全世界受益
(CWW)2023年7月6日,第五届国际工商知识产权论坛在深圳举办。本届论坛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深圳市人民政府和国际商会主办,论坛主题为“深化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合作 助力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旨在打造知识产权领域高水平的政企对话、中外交流与合作的平台。在主旨发言环节,高通公司(Qualcomm)许可策略高级副总裁、法律顾问Fabian Gonell(费比安·戈内尔)发表了题为“全球化标准体系和知识产权合作造福世界”的主旨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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戈内尔在发言中表示,如今通信行业在全球范围内应用的全球标准下运作,而全球合作的好处显而易见,无线通信领域的发展与那些未能在全球标准基础上建立生态系统的领域形成了鲜明对比。在无线通信领域,全球标准的使用加快了中国企业采用、掌握并最终开发出最前沿技术的进程。
戈内尔表示,中国在推进知识产权体系建设方面不断取得长足进步。中国日益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为包括高通及其合作伙伴提供了强有力的保护和支持。高通已经与众多中国企业建立起了稳固的伙伴关系,并且正致力于持续加深合作,助力中国合作伙伴在5G时代、在国内外市场,取得更大的成功。
戈内尔认为,标准必要专利本身并不是一种独特的、单独的知识产权类别。标准必要专利首先是专利,而专利能否成为标准必要专利,取决于专利权人是否选择将一项技术贡献到正式的标准当中。戈内尔强调,我们必须对标准必要专利与其他专利之间可能产生的差异,或是在围绕标准必要专利许可制度的规则之间可能产生的区域差异,始终保持警惕,因为这将对全球合作和全球标准化体系带来不利影响。
以下为演讲全文:
高通公司许可策略高级副总裁、法律顾问Fabian Gonell 在论坛上发言
各位尊敬的来宾、各位同仁、各位朋友,
大家上午好。
这是四年来我的首次中国之行。我一直很想再次来到中国,不仅因为我非常喜欢这里,喜欢与同行和合作伙伴面对面地交流,更因为在无线通信行业工作的每个人都知道,当我们寻求合作、达成共识时,世界将因此变得更加美好。
众所周知,近年来有些人更倾向于关注地缘政治差异,而非我们的共性与机遇。我认为,疫情导致人们减少了跨国出行,是促成这样紧张局面的重要原因。因此,当我看到国家间恢复了常态化商务旅行时,我感到非常高兴。相信我们彼此交流越多,越会铭记全球合作的好处。
在无线通信行业,我们已经看到这些好处。在早期,移动通信标准呈碎片化:一些国家拥有本国独有的无线通信系统,一些国家则采用相互不兼容的多种无线通信系统。作为消费者,若漫游到本地区之外,就无法保证终端仍会维持正常工作。随着时间推移,整个行业逐步统一起来。如今,通信行业在全球范围内应用的全球标准下运作,这样无论人们到哪里旅行,消费者手里的终端都能无缝衔接地工作。
全球合作的好处显而易见。我在无线通信行业从业超过18年,回顾中国和世界其他地区无线通信行业在此期间的发展进程可以发现,无线通信领域的发展与那些未能在全球标准基础上建立生态系统的领域形成了鲜明对比。
在无线通信领域,全球标准的使用加快了中国企业采用、掌握并最终开发出最前沿技术的进程。尽管中国晚于全球其他一些地区部署3G和4G技术,但在5G时代,中国引领了全球部署。目前,全球六大手机制造商中有四家来自中国。现在,中国企业是无线通信标准的重要贡献者。从全球来看,有了统一的全球标准,实施这些标准的产品和种类增多,创新步伐随之加快,消费者也已从中受益。
让我们比较一下无线通信领域的进步和商用航空领域的发展。十八年前,当我在移动行业开始我的职业生涯时,全球有两家主要的大型商用飞机制造商:波音和空客。时至今日,仍是这两家主要的大型商用飞机制造商:波音和空客。直到近几年,中国产业界才开发出首款有竞争力的机型。正如最近波音公司首席执行官承认的那样,仅凭波音和空客,将无法满足全球市场对新飞机的需求。这不仅对中国、而且对全世界都是糟糕的结果。可以看出,更多的竞争将使每个人受益。
当前全球标准化体系运作良好,因为企业有动力为标准贡献最好的技术,保证实施者处于公平的竞争环境中,基于公平、合理和无歧视(FRAND)原则获得技术。但我们要始终牢记,FRAND体系是基于自愿的。是否为标准贡献技术是企业的选择,是否开发实施标准的产品也是企业的选择。我们还必须牢记,标准必要专利本身并不是一种独特的、单独的知识产权类别。确切来说,标准必要专利首先是专利,而专利能否成为标准必要专利,取决于专利权人是否选择将一项技术贡献到正式的标准当中。
如果涉及标准必要专利许可的法律制度或规则在不同国家或不同地区完全不同,那么将出现类似的风险。当然,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法律和监管体系,在某一国家开展业务的所有企业必须尊重这些体系并在体系范围内开展工作。然而,一个运作良好的全球生态系统需要世界各地的关键规则具有合理的一致性。到目前为止,各国之间的差异尚未导致全球标准必要专利估值和许可的重大差异。如果这种情况发生变化,标准必要专利的价值在某一个司法管辖区相对于另一个司法管辖区变得更高或者更低,那么标准化的激励机制也将因此在不同国家或地区之间产生差异。这可能会导致标准化系统脱钩,产生不符合任何人利益的后果,也不利于世界发展。
熟悉标准必要专利领域的人都知道,这类意外后果不仅仅是一种理论上的可能性。2015年,发布Wi-Fi技术标准的标准制定组织电气与电子工程师学会(IEEE)标准联盟对其知识产权政策做出了备受争议的修改。这些修改之所以引发争议,是因为其片面地有利于实施方。
接下来发生了什么事情呢?创新者拒绝根据新政策做出许可承诺。IEEE在没有FRAND承诺,也没有专利许可承诺的情况下,仍继续发布了Wi-Fi标准。由此,新的Wi-Fi标准无法被认定为美国国家标准,也无法被国际标准化组织(ISO)认定为世界标准。八年后,IEEE仍在想办法处理由此造成的混乱,就在上周又进行了一次修订来试图解决这个问题——这已经是自2015年以来的第三次修订。
没有达到预期效果,是因为IEEE犯了两个关键错误。首先,IEEE在没有充分协商和进行意见征询的情况下改变规则——仅根据一部分利益相关者的意见做出了改变。其次,IEEE没有考虑到政策变化可能带来的意外后果。IEEE忘记了标准制定是一个自愿的过程,而且他们对于创新者拒绝根据新政策做出许可承诺完全没有准备。
在制定最近的标准必要专利法规草案时,欧盟委员会已经犯了其中一个相同的错误:未与产业界进行充分、妥善的协商。在提案宣布之前的一年里,欧盟委员会和产业界的协商重点是改善关于哪些专利具有标准必要性的信息,但并没有就取代法院的争议解决机制以及提供标准实施总成本(即所谓的总特许权许可费)信息的问题进行有意义的磋商。
结果如何呢?
如我们所预期的,从欧盟委员会就建立登记制和必要性审查方面征求意见来看,提案是一个良好的开端。它并不完美,但可以作为良好的基础。整个行业普遍对于披露哪些专利对标准至关重要的信息表示支持。因此,尽管并不完美,但这份提案仍有可取之处,是一个好的开始。
“FRAND许可条件确定”机制和总特许权使用费的条款,则非常有待商榷。相关条款很可能无法实现欧盟委员会确定的目标,从三月泄露的草案到四月的最终提案已修订过相关条款,而且从现在到完成立法过程还必将经过大幅度修改。如果提案中的条款直接被采纳,无疑会动摇整个体系。
幸运的是,欧盟的提案目前还只是一个提案,我们仍有机会改进或排除那些不可行的条款——更为重要的是,我们要考虑到提案可能带来的潜在意外后果。无论最终制定的法律如何,它都不会是故事的最终结局。产业界将对此做出反应,具体实践也会应产业规律而行。我们必须对标准必要专利与其他专利之间可能产生的差异,或是在围绕标准必要专利许可制度的规则之间可能产生的区域差异,始终保持警惕,因为这将对全球合作和全球标准化体系带来不利影响。
最后,让我们聚焦本次论坛。本次论坛重点关注加强国际知识产权交流与合作,对架起创造机遇与寻求共识的桥梁发挥了重要作用。中国在推进知识产权体系建设方面不断取得长足进步。例如,按照最新修订的《专利法》,权利人可以对故意侵权行为申请获得惩罚性赔偿。这些进步要归功于中国的法律与监管机构;同时,也正是这些进步,使得中国在2022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最新发布的《全球创新指数》中排名持续提升,目前位列第11位。高通公司和许多其他的国内外企业,以及知识产权领域的个体利益相关方,都受益于这些变化,也欢迎这些变化。这创造了一种友好的氛围,因为投入能够获得回报。中国日益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为包括高通及其合作伙伴提供了强有力的保护和支持。令我们感到自豪的是,高通已经与如此众多的中国企业建立起了稳固的伙伴关系,并且正致力于持续加深合作,助力中国合作伙伴在5G时代、在国内外市场,取得更大的成功。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