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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安县纪委监委通报4起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廉洁普安     2023-06-23 09:50:06


(资料图)

为扎实推进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震慑,持续释放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强烈信号。普安县纪委监委对4起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进行公开通报。

1.高棉乡人民政府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所原工作员刘凡圣在危房改造工作中不正确履职问题。2018年12月,时任高棉乡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所工作员刘凡圣,在核实该乡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打款失败的24户名单过程中,误将2017年已经享受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舒某等5户的相关信息增加到反馈的名单中上报,导致舒某等5户重复享受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造成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流失。2022年12月,刘凡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龙吟镇北盘江村原党支部书记邓联洲在低保核查工作中不认真履职问题。2019年7月时任龙吟镇北盘江村党支部书记邓联洲,在开展低保核查工作中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导致“四有人员”家庭违规领取低保金共计2万余元。2023年3月,邓联洲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盘水街道白石村委会原主任刘光玲利用职务便利,侵吞白石村集体山林承包费问题。刘光玲在担任盘水街道白石村委会主任期间,分别于2006年、2009年2次利用职务便利,侵吞白石村集体山林承包费2万元人民币。2022年12月,刘光玲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青山镇营山村委会原主任张仕杰骗取扶贫项目资金问题。2016年3月,时任青山镇营山村委会主任张仕杰与他人合伙承接实施天麻种植项目,按照方案要求需种植300亩,但实际只种植了27亩,虚报种植天麻亩数骗取扶贫项目资金32.59万元。2022年12月,张仕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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