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铭智能: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300462 证券简称:华铭智能 公告编号:2023-039
债券代码:124002 债券简称:华铭定转
债券代码:124014 债券简称:华铭定02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蔡红梅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本公司股份413,43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2196%)的高级管理人员
蔡红梅女士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03,359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549%)。
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近日收到公司股东蔡红梅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根据其在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所作的承诺以及《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
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
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占公司总股本
序号 股东姓名 职务 持股数量(股)
比例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占其个人所持股份比例24.9999%)。
法规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不减持)。
三、股东承诺与履行情况
蔡红梅女士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所作的承诺及其履行情况如
下:
股票前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其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和间接
持有的公司股份;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不超过该部分股份总数的50%;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
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
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股票的发行价(期间如有发生分红、派息等除权除息事项,该最低减持价格相应
调整)。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所持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上述承诺不因其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终止。
得收入的5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股东蔡红梅女士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
述承诺的行为。
四、相关风险提示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
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并依据计划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信
息披露义务。
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
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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