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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视野】法律知识小课堂第三期

中大集团     2023-06-25 04:54:53

开展法律知识宣贯,不仅能不断增强公司员工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质,提高公司员工通过法定程序表达利益诉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而且能提高公司员工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增强公司各项目部及员工依法办事的自觉性,更好的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为了更好提升信息公开辐射力、提升服务功能的精细度、提升对话沟通新途径、提升数据分析再运用等,中大建设法务与风控中心将正式在公司微信公众号开设《法律知识小课堂》专题,围绕公司行业、业务以及具体施工等方面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宣贯。即日起将分期对证据及证据收集主题进行宣贯。

法律知识小课堂第三期

从本期开始分别就具体合同纠纷应收集的证据材料进行宣贯: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化解工程项目的不同风险,是施工单位生存与发展的必然选择。在对建设单位索赔过程中,协商解决是上策,但若协商无法解决,只有收集充足的证据,并在有效时限内诉诸法律途径解决,这就要求我们在平时就要注意收集证据资料以确保诉求能得到人民法院支持。

问1:建设工程合同

成立的证据有哪些?

答:1.招标合同、中标通知书;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技术协议;3.相关资质证据、施工许可证件、批件,比如相关建筑施工许可证情况;4.现场监理资质文件、授权委托手续等。

问2:证明建设工程合同

履行情况的证据有哪些?

答:

1.支付工程款的付款凭证、汇款凭证、发票情况;

2.开工日期、竣工日期、施工总工期/施工日志;

3.施工进度单、审计决算单;

4.工程签证、阶段验收手续、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结算凭证、质检报告;

5.存在质量、延期、套牌、罚款、未施工完毕等一系列问题的,需提交双方确认的书面材料、录音资料、微信聊天截图、录音录像等资料。

6.双方签字的会议纪要。

问3:提交诉讼请求的计算依据

有哪些?

答:1.支持诉讼请求的计算方法及计算清单,如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的计算清单;2.其他应提交的证据。

问4:能否详细列举一下建设工程

施工合同纠纷需要收集的证据材料?

答:

一、书证需收集的材料:

1.招标前签订的协议;

2.招标文件、投标文件;

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4.中标通知书、中标预算书、中标施工组织设计、中标承诺书;

5.施工合同、补充协议;

6.施工所需的证件、批件;

7.施工图纸、设计交底;

8.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度计划;

9.开工令、工程师签发的开工通知书、开工报告;

10.发包人的指令书、确认书或通知;

11.来往信函、签收纪录、工程联系单、会议纪要、报告、洽商变更单、工程签证单;

12.承包人的工程备忘录、施工日志、隐蔽工程记录等施工现场的各种记录;

13.工程照片及摄像资料;

14.气象报告和资料;

15.工程预付款、材料设备款、工程进度款,签证款,结算款,工程保修款申报表,监理和发包人签收记录及发包人批复文件;

16.工程款的支付明细、收据、发票;

17.甲供设备材料清单;

18.发包人、承包人的设备材料供应清单;

19.暂估价设备、材料价格、发包人确认单;

20.施工单位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申请文件;

21.隐蔽工程验收单与验收机构、监理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22.各部门分别出具的验收证和文件;

23.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工程质量使用书;

24.其他各项检查验收报告和技术鉴定报告;

25.建设单位编制的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26.竣工验收资料、竣工图;

27.工程结算资料;

28.工程保修合同、保修单;

29.国家发布的相关规定及有效信息。

二、电子数据需收集的材料:

1.传真文件;2.手机短信;3.微信、QQ聊天记录;4.电话/谈话录音、录像;5.邮件;6.手机拍摄的照片、视频等。

注:可在合同中约定上述双方往来的传真号、邮箱号、手机号、微信号等,减少后期举证的困难。

三、公证文书:

1.结算报告等重要资料的寄送公证;2.停工、复工后项目现场情况、中途退场、出现质量问题等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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