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拒绝抚养子女能不能行
离婚后拒绝抚养子女能不能行
离婚后不能拒绝抚养子女。
(资料图)
《民法典》第二十六条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予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二、离婚给子女抚养费是工资多少
找法网提醒您,离婚给子女抚养费是工资的20%至30%的比例确定,抚养两个以上孩子的,可适当增加比例,但最高不能超过固定收入的50%;对于没有固定收入的,按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对子女抚养费数额的确定,应视离婚双方的实际承受能力以及孩子实际生活所需决定。
三、拒交子女抚养费后果有什么
拒交子女抚养费后果有:
1.强制执行
离婚后未抚养孩子的一方拒付抚养费,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孩子为原告,作为孩子的法定代理人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按离婚协议或判决支付抚养费。经过诉讼程序,法院判决生效后进入执行阶段,若对方仍拒绝给付抚养费,那么享有抚养权的一方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实行司法拘留
法院判决支付抚养费后,应支付抚养费的一方拒绝支付费用,对其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法律义务的行为,法院可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将其司法拘留。
3.情节恶劣的构成犯罪
对于拒不履行抚养义务,情节恶劣,构成遗弃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另外,如果在强制执行中抚养义务人仍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也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